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学业考核,建立研究生学业预警和分流淘汰机制,根据《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》(校发[2017]17号),我院决定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。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所有拟于2019年6月毕业的研究生。
二、考核时间
2018年11月17日。
三、考核办法
考核工作依据《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》中相关规定组织开展。成立研究生中期考核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工作,具体考核以学位点为单位并由学位点主任负责组织实施。
计算机学院
2018年11月2日